各系、各单位: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行课时间为第1-17周,第18周考试,第19-20周为“国际课程周”。现将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一、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第1-17周教学任务具体要求:
1.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
2.配备优秀团队,大力推进“探究式-小班化”教学。各开课单位要认真落实“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制度,要安排学术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充分发动教师们开设小班、增加课程门次,完善课程设计,增强教学互动,提高教学质量。
3.各开课单位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和开课任务书,核查为本学院、其它学院及全校开设的课程是否有遗漏或有误。若无异议,则直接进入排课系统;若有新增课程或者必修课程异动,请于10月10日前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进入排课系统。
4.严把课程质量关,课程负责人是课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课程组应经常性地进行教学研讨。员工、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督导委员和同行均评价其教学质量较差的课程须及时整改,评价其教学质量特别差的课程暂停开设。课程应强化过程管理,从严考核、提高质量,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超过最终课程成绩的50%,增加平时作业难度,提倡非标准答案作业,让员工“课后忙起来”,提升员工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通识模块(含原文化素质公选课)课程的教学任务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直接下发到各开课学院。
6.核实上机课程信息,需要在新、老校区公共机房上机的课程,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理论学时和上机分配情况,填写《实践课程上机机时申报表》,并在下学期第1-2周内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
7.合理安排各学期的教学任务,建议每学期为一至三年级员工开出25学分左右的课程。
8.“折子戏”(多位教师授课)课程务必提前规划每个任课教师及其相应授课具体时段,并在录入任务阶段需排入系统,以便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和核算。
9.要统筹规划校外专家开课工作,尽量于员工选课前完成排课工作。
二、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第19-20周为“国际课程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公司教务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